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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在高速高路上發生車禍,"推撞"與"追撞"前車的不同,在法庭上須負的責任是有很大的不同的。
(推撞與追撞的法律責任)
好好學會牛頓第三運動定律,你也可以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喔!!(ㄟ,還是不要上法庭比較好啦!!)
外面的天空好藍
紅樓老頭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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